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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广东省安宁疗护服务机构的通知
分 类: 其他文件;通知;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5年10月10日
文 号: 粤卫办老龄函〔2025〕11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安宁疗护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有关促进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发展的要求,以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卫办老龄函〔2024〕10号)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各地市安宁疗护试点情况,为更好服务群众,现决定公布首批广东省安宁疗护服务机构。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宁疗护服务工作,加强对安宁疗护服务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机构设置,确保服务质量。要不断完善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安宁疗护服务管理模式,积极引导和培育更多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向社会宣传当地安宁疗护服务机构,不断提升安宁疗护服务可及性。要加强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掌握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指南,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要加强科普宣传,各地各机构应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加强生命教育,广泛宣传安宁疗护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对安宁疗护的认识。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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